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加强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8名,具体如下:
1.面向2022年6月30日前入职的在岗专职网格员招聘10名,岗位代码001;
2.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含应届毕业生)招聘28名,岗位代码002;
(二)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如果比例达不到1:1.2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能胜任岗位工作。
2.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2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2年6月30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的;
②社会工作或法律专业毕业的;
③持有全国中、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
④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的;
⑤近三年获得省、市网格员荣誉的在职在岗专职网格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②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③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④村社组织换届中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⑤丧失行为能力的;⑥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⑦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⑧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⑨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加分项、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8日(8:30—11:3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泰景路177号民政局307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2.报名材料要求
①《202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
②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在背面填写姓名)。
③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④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学位证书。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为确保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知晓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资格复审阶段。资格复审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
(三)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达不到1:1.2时,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遇面向专职网格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其他人员。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应用、社区工作实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当于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5日(8:30—11:30;14:30—17:00)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泰顺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泰顺县罗阳镇泰景路177号307)领取准考证。
3.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附加分
1.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加5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退役军人的,加1分,需提供退役证明。
3.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大作用,并获得中央、省、市、县嘉奖和表扬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最高分。
以上加分可累计,最多不超过1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ts.gov.cn/)进行公布。遇总成绩同分的,没有加分项的优先录取;均有加分项的,加分项少的优先录取;笔试和加分项均同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录取对象:①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师证书;②持有国家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③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④社会工作专业毕业;⑤法律专业毕业;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⑦退役军人。组合加分项(同类型)同分的,由县民政局会同招聘工作协同部门按照优先级认定。笔试成绩同分且(组合)加分类别相同的,则需另行加试。
5.所有考生应到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审核、体检
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事项),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核通过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泰顺县委组织部、泰顺县民政局统一分配。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公示期满1周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此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是否续聘以考核结果为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注册及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将建立储备人员库,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储备(不分乡镇),有效期截止到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各乡镇在储备对象有效期内出现减员及岗位需求时,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商同意后,可以从储备人员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补充人选,直接审核、体检、公示后聘用。
3.聘用人员应当最迟于2024年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合同期限内未考取的,予以解聘,不再续签。
4.在职或离职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服务期未满2年的,不得参加报考。
5.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6.联系电话:0577-67566821。